|互联网平台面临着三重不利因素,反垄断只是其中一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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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裴培
来源:互联网怪盗团(ID:TMTphantom)
毫无疑问 , 2021年对互联网行业 , 尤其是互联网平台型公司而言 , 不是一个好年景 。 从年初以来 , 很多互联网巨头的股价已经下跌30%乃至50%之多 。 从现在的架势看 , 这种下跌趋势还会持续一段时间 。
是什么导致了这样的坏年景?大部分人会不假思索地说:是因为加强监管 , 尤其是反垄断 , 还有信息安全等方面的审查 。 要知道 , 2020年港股和美股中概互联网公司的股价普遍都翻倍了 , 恰恰是在年底启动反垄断调查之后 , 它们才进入了下行轨道 。 这种解释似乎很顺理成章 , 遗憾的是 , 它很片面 , 不能告诉我们事态的全貌 。
任何增长都不是无止境的 , 互联网平台也不例外 。 最迟从2018年以来 , 它们就面临着三重不利因素的阴影:流量增长枯竭;消费者习惯的改变;全球范围的平台经济反垄断 。 2020年的“疫情红利”在一定程度上冲淡了市场对这些不利因素的认识 , 但不可能真正消除这些不利因素 。
事实上 , 互联网平台自身很早就意识到了问题 , 并努力寻找新的增长模式——无论找不找得到 , 过去十多年的“野蛮生长”都不可能回来了 。 因为经济基本面不允许 , 消费者不允许 , 监管部门也不允许 。
流量增长枯竭:没有新领地可供攫取了
2021年春节期间 , 在“就地过年”的号召之下 , 大量年轻白领用户留在一线城市过年;互联网平台将其视为一个千载难逢的“拉增长”良机 。 以前每一年的春节 , 各大平台都会推出巨额红包活动 , 今年的红包规模是历史上最大的 , 有些平台甚至翻了一倍多 。 头部APP图标纷纷显示“分20亿”“分21亿”乃至“分28亿” , 成为社交媒体纷纷转载的奇景 。
有史以来最猛烈的红包活动 , 换来了喜忧参半的效果——抖音、快手、拼多多似乎迎来了一波不错的增长 , 其他平台则效果平平 。 而且 , 春节期间的互联网流量总盘子几乎没有上升 , 用户日均时长仅仅同比上升了12分钟 , 只是流量从低线城市转移到了一二线而已 。 我们可以大胆推断:今年春节期间大部分平台的拉新活动的ROI都是历史新低 , 事后的流失率也是历史新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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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在于 , 难道平台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吗?恰恰相反 , 它们早已意识到了随着“疫情红利”的退潮 , 中国互联网的流量红利即将彻底枯竭 。 所以 , 它们才要使用最直接、最赤裸裸的拉新手段 , 并且一定要压过竞争对手一头 。 以前 , 因为整个流量盘子在增加 , 平台即使什么都不做 , 也能实现一个最基本的增长率;现在 , 所有平台的流量增长 , 可能都来自竞争对手的损失 。 从“正和博弈”转向“零和博弈” , 往往意味着博弈会更加残酷 。
如果互联网平台还要实现与过去几年类似水平的增长(那几乎是不可能的) , 就必须进攻对方的核心领地;这个进攻 , 不仅仅是流量层面的进攻 , 还包括商业模式和生态层面的进攻 。 如果自建业务太慢 , 那就通过并购进行 , 或者双管齐下 。 在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是字节跳动 , 它几乎在进攻一切互联网细分行业 , 从而成为所有其他巨头的竞争对手 。 其实 , 快手的“四面出击”程度也不逊于字节跳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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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电商这条赛道 , 完美地体现了互联网巨头是如何互相进攻对方的腹地:这项业务本来是由淘宝、蘑菇街等传统电商平台创立的 , 并在2016-18年经历了第一个高速增长期 。 很快 , 快手、抖音等短视频平台均向这个战场投入了大量兵力 , 一开始是与电商平台合作 , 将自身流量导向外部购物车成交;然后它们不再满足于输出流量 , 而是试图建立电商交易闭环 。 接下来 , 微信也开始以公众号、小程序和视频号等多种形式尝试直播电商;就连百度也在2020年进入了战场 。
没有任何互联网平台满足于与友商合作、向友商输出流量以换取分账;它们或早或晚地走上了“直播电商内部闭环”之路 。 这是一个不祥之兆 , 今后大概也会发生在其他新兴业务上面 。 因为各大平台既不互相信任 , 也不想让肥水流向外人田 。 即便是接受了腾讯投资、一贯被认为属于“腾讯系”的拼多多、京东 , 也不愿意在流量和商业化方面过度依赖腾讯 。 可以想象 , 其他互联网公司之间的关系只会更加紧张 。
未来几年 , 头部互联网公司的竞争态势会越来越险恶:每个人都拿着枪指着竞争对手 , 同时又被好几个人拿枪指着 。 即便开枪了 , 也不会打死竞争对手 , 只会换来一波更猛烈的反击 。 由于流量大盘已经稳定下来 , 又不可能发明足够多的新业态 , 这注定将是一场高度消耗的“堑壕战” , 而不是速战速决的“运动战” 。 无论是投资者还是从业人员 , 都需要习惯这个“美丽新世界” , 不管他们喜不喜欢 。
消费者习惯的变迁:分化 , 以及个性化
多年以来 , 人们一直在争论:中国到底会出现“消费升级”还是“消费降级” , 拼多多代表的是不是“消费降级” , 等等 。 我们觉得这个问题从一开始就问错了 , 因为实际出现的不是单向的“升级”或“降级” , 而是“消费分化” 。 这种分化不仅出现在不同地域、不同阶层的人群上 , 甚至可以出现在同一个人身上 。
你可以尝试一下在手机淘宝搜索“蓝牙耳机”——销量最高的当然是那些200元甚至20元以下的入门级耳机 , 但是499元的华为、1599元的AirPods Pro卖的也不错 , 2000元以上的专业级耳机也有稳定的需求 。 其实 , 你去搜任何其他商品 , 结果也差不多——几十块钱的“拼多多同款连衣裙”卖得很好 , 几千块的国际大牌连衣裙新品也会在首发之日被抢购一空 。 这说明什么?说明贫富差距很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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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多的数据和案例证明:用户的消费决策不仅取决于他们的总预算 , 也取决于他们内心赋予各项开支的优先度 。 尤其是年轻用户 , 往往趋向于“在不重要的方面拼命省 , 在重要的方面拼命花” 。 他们会不顾一切地预定899元的正品手办、2000元的正品香水 , 也会毫不犹豫地争抢3元的插线板、6毛一包的纸巾 。 问题在于 , 每个人心目中的“重要”与“不重要”事物 , 是不一样的;有多少个消费者 , 就有多少种“消费分化”的路径 。
对于电商平台 , 乃至一切与消费有关的平台而言 , “消费升级”是最佳场景 , 因为它意味着较高的ARPU、较高的货币化率 , 也就是较高的利润;“消费降级”其实也不差 , 因为在这种场景下 , 平台只需要扶持那些价格较低、性价比较高的大单品 , 从而实现对生产流通环节的全面控制 。 无论如何 , 平台的统治地位都会很牢固 , 区别无非在于由天猫/京东统治 , 还是由拼多多统治而已 。
“消费分化”则是一个截然不同的挑战:消费者高度个性化了 。 平台固然可以通过算法实现“千人千面” , 但是实际执行起来很困难 。 个性化会导致私域流量的重要性提升 , 而平台对私域流量总是抱着忌惮之心 , 因为它在本质上是不受控制的 。 平台还可以通过内容电商、C2M定制等方式 , 去最大限度地迎合各类消费者的需求——但是代价很高昂 , 见效也不会太快 。
在内容产业 , “消费分化”和“个性化”的趋势更加明显 。 以游戏为例 , 在短短4年之内 , TapTap已经成为中国除了手机应用商店之外最大的游戏渠道 , 尤其是面向硬核玩家的最大渠道 。 在TapTap , 你几乎看不到“传奇系”、换皮SLG等传统重度游戏;在那里占据统治地位的是独立游戏、创新游戏、二次元等垂类游戏 。 2021年 , 《江南百景图》《帕斯卡契约》是TapTap上的热门游戏 , 它们在传统的应用分发渠道是很难成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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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玩家的“个性化”进程 , 伴随着手机应用商店统治地位的崩溃 。 2020年 , 《原神》宣布不会登陆华为等应用商店 , 引起轩然大波;2021年 , 二次元、小众垂类游戏不登陆应用商店 , 只依托官网、TapTap或B站渠道 , 已经成了常规操作 。 原因很简单:垂类游戏不需要全渠道的流量覆盖 , 只需要一小撮高黏性核心玩家就够了 。 就算想做大玩家基数 , 依托核心玩家的口碑效应去“出圈” , 也比粗放式的流量运营更有效率 。
其他内容领域何尝不是如此?在长视频领域 , 平台全力打造的“头部大剧”面临口碑和收视率的双崩盘 , 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在短视频、中视频领域 , 平台从来不能真正掌握热门内容的风向(尽管它们很热衷于主动造神) 。 一个内容品类的发展历史越长 , 用户口味就越分散 , 就越会形成各种垂类——平台的控制力也就越受挑战 。
平台方及内容/产品方的博弈 , 是一个长期、动态的过程 。 在流量红利时期 , 平台方的话语权总体上是越来越强的;现在 , 消费分化和个性化可能构成对平台话语权的挑战 。 这并不意味着平台已经失去控制权 , 更不意味着所有内容/产品方都能跟平台扳手腕 。 我们只是认为 , 在长期 , 这个过程对平台是比较不利的 。
互联网反垄断是一个全球性的长期命题
截止2000年底 , 全世界市值最大的十家公司 , 有七家是互联网公司(如果你认为微软不是互联网公司 , 那就是六家);其中四家是美国公司 , 两家是中国公司 。 中国最大的互联网公司——腾讯 , 市值已经非常接近美国第五大互联网公司Facebook 。 相比之下 , 法国CAC40指数的所有成分股市值也仅相当于2.8个腾讯 , 或0.8个苹果;亚马逊和谷歌的市值之和超过了法国的GDP 。 2017年以来 , 美股市值的大部分增加值是由FAANG创造的 , 正如港股市值的大部分增加值是由“新经济公司”创造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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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局面足以提起全球各国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互联网行业太大了 , 对经济的影响力太强了 , 足以让所有人不安 。 即便是19世纪末“镀金时代”的大型托拉斯 , 也不具备如此无孔不入的影响力 。 美国及欧洲的监管者已经针对“科技巨头”(Big Tech)提出了无数的限制方案 , 最严厉的方案包括拆分和市场禁入 。 公众舆论也对“科技巨头”非常不利 , 无论在哪个国家都是如此 。
在中国 , 针对互联网“平台经济”的监管行动 , 至少可追溯到2019年下半年 。 2020年11月推出的《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吸引了无数媒体和投资者的关注 , 最后于2021年2月正式公布 。 在此期间 , 已经有多家涉及互联网公司的并购被审查 。 可以想象 , 对互联网平台的限制性规定会越来越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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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述政策文件和官方媒体的政策解读当中 , 我们可以总结出如下要点:
主管部门对“平台经济”的核心期望是 “借助互联网搭台唱戏” , 也就是巨头搭台、中小企业唱戏;发展“平台经济”不是要无限制做大平台本身 , 而是要借助平台的力量去促进新企业、新业态的出现 。
欧美等国对互联网巨头的加强监管甚至分拆提议 , 得到了国内主管部门的注意 , 并被各类官方媒体大量援引 。
“公平竞争”和“信息共享”被反复提到——前者是指平台之间要公平竞争、不得滥用市场地位 , 后者是指平台之间不得筑起“信息隔墙” , 要允许消费者跨平台共享信息 。
“平台经济”的概念不仅覆盖传统业态 , 也覆盖新业态 。 例如 , 汽车分时租赁、直播/短视频带货、社区拼团均被列入“平台经济”的范围 。
显然 , 对互联网平台的监管势头加强 , 是一个全球性的长期命题 。 从今以后 , 互联网平台要通过并购实现外延式增长 , 难度会越来越大;使用用户数据的阻碍会越来越多;对合作伙伴的“征税权”也将受到更严格的限制 。 由于现有信息不足 , 我们无法准确估计反垄断对互联网公司业绩的影响;我们只能说 , 对这个影响怎么估计也不过分 。
【|互联网平台面临着三重不利因素,反垄断只是其中一条而已】至于最近发生在一系列美股上市的中概互联网公司身上的监管调查 , 只是上述更大的监管图景当中的一个环节而已 。 综合看来 , 监管当然是互联网行业面临的最大难题之一 , 但绝不是唯一的难题——哪怕反垄断调查告一段落 , 它们仍然要面临前两个严峻难题的考验 。 不是所有平台型公司都能通过这一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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