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评论:花了钱还得看广告,岂能成平台“通行规则”
_原题是:评论:花了钱还得看广告 , 岂能成平台“通行规则”
花了钱还得看广告 , 岂能成平台“通行规则”
日前 , 各大视频平台相继宣布停止VIP会员的超前点播服务 , 受到社会好评 。 但仍有用户表示 , 虽然交了会员费 , 但依旧有广告不时跳出来 , 影响观看体验感 。
平台对此解释称 , 如果有部分影视剧无法跳过广告 , 那是由于部分版权方要求影片或电视剧提供广告服务 。 若非片头广告 , 不在会员免广告特权范围 。 各平台的《会员协议》也确实有此项内容 。
同意《会员协议》才能成为会员 , 这样看 , 看广告似乎是会员的自愿选择 。 但事实并非如此 。 现实看 , “花了钱还得看广告”早已是行业通行规则 , 各平台对不少视频资源也已形成垄断 。 如此 , 用户只有两种选择:要么同意《会员协议》 , 要么不看 。 因此 , 很多人同意《会员协议》绝非发自内心 。
【新京报|评论:花了钱还得看广告,岂能成平台“通行规则”】而平台提供给用户的是一种格式合同 。 由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处于优势地位 , 为保障双方权益的平衡 , 《民法典》规定 ,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 该格式条款无效 。 ”
《民法典》还规定 ,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 , 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 , 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 ”既然交钱成为会员目的是为了去除广告 , 那去除的就应是所有广告 , 而非其中的一部分 。 这是最通常意义上的理解 。 如果会员这样的理解和平台不一致 , 那根据法律 , 应以会员理解为准 。
此事在法律上的是非不难判断 。 但公众呼吁多年仍难改变 , 一是司法支持的力度不够 , 网站有恃无恐 。 二是有关职能部门、社会力量介入不够 。 这些年除了媒体和少数地方消费者协会的批评、呼吁 , 一些职能部门、社会组织一直没能采取有实质成效的行动 。
一个利用市场优势地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多年得不到解决 , 这种现象很不正常 。 彻底终结它 , 需多方共同发力 。
□李曙明(法律专业人士)
推荐阅读
- 国家|光明日报评论员:向扎根基层的青年学子致敬
- http|抖音原来还能刷自定义评论!我知道网红怎么来的啦
- 视点·观察|三只松鼠模特妆容惹争议 澎湃评论:别只盯着“小眼睛”
- 功能|B站上线妙评功能:不仅有评论区妙评,还有哔哩哔哩每周妙评榜
- 人物|孙宇晨宣布明年乘蓝色起源火箭上太空:花了2800万美元
- 视点·观察|[评论]知网降价不等于知错就改
- 评选|新增“银发经济”等维度,新京报2021“智慧生活”榜单启动
- 为了提供|[译]为了学习数据库索引,我们花了5000美元
- 视点·观察|澎湃评论:薇娅偷逃税的跟头栽在了哪里?
- 成功|评论丨成都申“幻”成功,一场相互成全的最美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