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同花顺子公司因荐股软件管理等问题 被浙江证监局要求整改

同花顺(300033)子公司因荐股软件登记和虚假宣传等问题,被浙江证监局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12月28日晚间,同花顺发布公告称,经浙江证监局核查,子公司浙江同花顺云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软件公司”)因五方面违规行为,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具体而言:
一是开发并销售的荐股软件由未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的人员主导 。
二是部分营销、服务人员存在夸大、虚假宣传以及变相承诺收益,部分提供投资建议人员未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个别营销人员私下收取客户费用 。
三是在业务推广环节,在未对客户进行风险评测的情况下,即向客户推荐具体软件,存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漏洞 。
四是未按时向浙江证监局报告公司负责人变更事项 。
【电子商务|同花顺子公司因荐股软件管理等问题 被浙江证监局要求整改】五是“同顺号”是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的公众平台,云软件公司作为运营主体对“同顺号”中涉及投资咨询服务未尽到合规管理责任 。
浙江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关于加强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监管的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 。根据规定,决定责令云软件公司对上述问题进行改正 。
浙江证监局进一步指出,云软件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放在整改的首位,并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个月内,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并接受检查验收 。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10月份,因为App异常问题,同花顺另一家全资子公司浙江同花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络科技公司”),也收到了浙江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
10月28日晚间,同花顺发布公告称,10月28日上午,浙江证监局发现网络科技公司运营的“同花顺”App出现异常,同时在新浪微博等媒体出现舆情事件,对市场造成严重影响 。网络科技公司未立即报告上述信息系统异常情况,在江证监局工作人员向网络科技公司了解相关情况后,截至当日下午3时,网络科技公司仍未向江证监局报告此次信息系统异常的原因及处置情况 。
浙江证监局彼时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反映网络科技公司信息安全风险管理不到位 。根据规定,决定对网络科技公司釆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10月28日上午,“同花顺崩了”冲上微博热搜榜第一名 。
当时,有不少用户在社交平台上反映,使用炒股软件同花顺App时出现登录异常,自选股等软件数据显示异常,以及无法查看交易账户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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