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雷军”被判了!立即执行!赔了小米40万!( 二 )

记者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了解到 , 因商标侵权议一案 , 潍坊瑞驰公司被判赔偿小米公司40万 , 此判决现已生效 。

潍坊瑞驰公司涉嫌侵权被告上法庭

小米起诉“雷军电动”侵权

认为商标“雷军电动”侵犯了自己的商标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 ,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将相关企业诉至法院 。

小米公司于2012年注册商标并由雷军担任法人代表

小米公司于2012年申请注册了商标 , 雷军先生是公司创始人及法定代表人 。

雷军于2015年将其姓名使用权授予小米公司

雷军作为小米公司的创始人和法定代表人 , 于2015年1月出具声明 , 将其姓名在商业活动中使用的权利授予了小米公司 。

随后发现商标与潍坊瑞驰公司生产的电动车极为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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