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付金利息终成历史( 三 )

与此同时,办法规定“支付机构计提的风险准备金不得低于其备付金银行账户利息所得的10%”,这意味着第三方支付公司最多可以获得90%的利息收入。

实际上,结合2010年发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央行给第三方支付还派发了更大的红包。

该办法规定,以活期存款形式的客户备付金满足日常支付业务的需要后,其他客户备付金可以“以活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单位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形式”存放,但“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这意味着,部分客户备付金可转成为期3个月的单位定期存款。

在后来的这些年里,备付金的利息收入在不同的支付机构依然有着不同的会计处理方式。

一些中小支付机构直接将其计入了收入,虽然所有的中小支付机构的备付金比例仅占行业5%,95%都在支付宝财付通备付金账户中。但从绝对值而言,这部分备付金带来的利息收入依然不少。

但由于中小支付机构自律能力各异,虽然备付金托管在各家银行,划拨指令仍有支付机构发出,此前支付机构挪用备付金进行放贷、投资等风险事件时有发生,在行业造成恶劣影响。这是监管考虑对备付金进行集中存管的一个重要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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