靓号岂能成运营商打劫用户的工具?(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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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热衷选择 , 有人还愿意支付不菲的价格来获取 , 那么运营商能否从中分一杯羹呢?从情理上看 , 号码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 只不过是分配给运营商来交由用户有偿使用——你获得靓号的时候没有多花钱 , 提供的服务也无不同 , 凭什么要问消费者多收钱?从法律上来看 , 按照《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的规定 , 电信业务经营者未经批准 , 不得擅自拍卖用户号码资源 , 不得向用户收取选号费或占用费 。 也就是说 , 运营商不能打靓号的主意 , 号码靓不靓与你无关 。 这就像小区里的房子 , 楼层、户型和朝向再好 , 物业费的收取标准也没有差异 。 绝不能因为卖房的钱没赚着 , 就想着通过物业费找补回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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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是稀缺资源 , 眼看着民间交易将价格炒到了天上 , 运营商自然会眼红 , 于是通过分类管理、捆绑销售的潜规则来收取“过路费”——既然不许从靓号获取中牟利 , 那就从靓号使用中来揩油 。 他们的依据 , 无非有两条:一是集团内部文件 , 二是合同法 。 且不说不同运营商的内部规定五花八门、朝令夕改 , 缺乏权威性 , 就拿他们最爱用的两条理由来说——市场调节价、自由选择权 , 也站不住脚 。 市场调节价指的是根据服务的不同由市场决定价格 , 并不包括对靓号额外收费;进一步说 , 不是不强买强卖就是自由选择——每月万元的最低消费 , 这样的选择叫自由?如果这样也可以 , 哪还有不自由的选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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