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学伊能静、权健, 梳理微商易犯13种罪名, 遵纪守法就不会封号( 八 )

十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基本案情:被告人顾风燕协助广西泰润集团公司及其下的子公司 , 通过微信群或者宣传会的形式向社会不特定投资者宣传广西泰润集团公司及其下的子公司 , 推广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的“投资项目” , 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

十二、诈骗罪

基本案情:被告人注册微博、微信账号发布虚假销售IPHONE6手机和casio自拍神器的信息 , 被告人王子琪发布虚假收货信息 , 骗取被害人信任后将购买款汇入被告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 被告人收到款项后不发货 , 失去联系 。

十三、集资诈骗罪

基本案情:被告单位奥鹏胶粘公司因经营不善负债巨大 , 为偿还债务及维持奥鹏公司运作 , 对外宣称奥鹏公司已被广州位拉服装有限公司并购重组 , 拟在新三板挂牌上市;后改为在“新四板”挂牌 , 在明知奥鹏公司不能公开转让股权的情况下 , 采取在佛山市三水区芦苞温泉度假村、佛山市三水区金太阳酒店召开新闻发布会 , 在奥鹏公司悬挂横幅 , 以及在微信宣传等方式 , 隐瞒奥鹏公司经营状况、传递不真实的资讯 , 向社会公众公开出售奥鹏公司股权 。 集资款除部分用于偿还债务外 , 大量款项去向不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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