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内容“辣眼睛”,椰树牌椰汁被工商立案调查,其他饮料厂商该学点啥?( 六 )


具体可能被认定为虚假广告的情形包括:

(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 , 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 , 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 , 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

(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

(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

而就椰树牌椰汁2019款包装或广告内容来看 , 引用的《东方日报》报道是否真实存在 , 需要进一步查明 , 其中 , 关于椰汁的使用功效内容表述 , 有无科学依据 , 也有待证明 。

简单说 , 如果此举被认定为使用无法验证的引用语做证明材料的情形 , 椰树牌椰汁2019年款包装或广告就涉嫌构成虚假广告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