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内容“辣眼睛”,椰树牌椰汁被工商立案调查,其他饮料厂商该学点啥?( 七 )

而对于使用明星代言中所谓“我是徐冬冬”、“我从小喝到大”内容 , 尤其是“我从小喝到大”的真实性无法提供有效证明的话 , 不论是证明从年龄小喝到年龄大的理解 , 还是所谓“丰胸效果”理解 , 都可能被认定涉嫌虚假广告 。

事实上 , 对于椰树牌椰汁而言 , 其口感和食材、原料的独特性 , 已经足以使其在饮品行业处于有利地位 , 其采取所谓“打擦边球式”广告或包装进行宣传完全没有必要 , 反而可能会对品牌声誉和用户感知产生不良影响 。

而这是值得包括椰树牌椰汁、六个核桃、露露等各类国产饮品厂商予以重视和警醒的 , 广告固然重要 , 但是更应该让好产品自己说话 , 而没必要夸大其词或做一些低俗暗示或引人误解式的广告宣传 。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 , 长期关注、及等相关政策、法律及监管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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