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力度推动社会领域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17)

(五)加大人才培养 。 完善人才服务体制机制 , 结合实际推进实施工资待遇、技术等级评价、职称评定等激励政策 。 健全公共服务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 定期组织职业培训和业务轮训 , 提高公共服务专业化水平 。 充分发挥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科研院所作用 , 促进专业服务和管理人才培养 , 引导公共服务和管理人才向中西部地区和基层流动 。 探索公办与非公办公共服务机构在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的合作机制 , 对非公办机构的人才培养、培训和进修等给予支持 。

(六)实施考核评价 。 将公共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服务对象诚信情况纳入信用记录 , 并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 同步在“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公示 , 加强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 。 各有 关部门要加强对地方落实本领域任务的监督检查 , 发展改革委将会 同相关部门开展基本公共服务达标考核和城市公共服务水平评价 , 委托第三方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重大问题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 (中农国维)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