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力度推动社会领域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 六 )

6. 加强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 。 在人口50万以上或孤儿200个以上的县(市、区)建设儿童福利机构和设施 , 为各级儿童福利机构配套“养治教康”方面服务设施 , 推动形成功能完备、服务规范的儿童福利服务设施网络 。 在各县(市、区)新建或依托现有资源建设县级未成年人保护设施 , 为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提供临时监护照料 。 在精神卫生服务能力不足且尚无精神卫生福利设施的地市建设 1 所精神卫生福利设施 , 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集中养护服 务 。 在火葬区尚无设施的县(市、区)新建殡仪馆或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 , 对已达危房标准、设施设备陈旧的县(市、区)殡仪馆实 施改扩建 , 对已达到强制报废年限或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县 (市、区)火化设备进行更新改造 。

7. 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水平 。 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 , 建立全国统一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 , 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村地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倾斜力度 。 实施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保障计划 , 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人员能力提升专项培训 , 健全均等化、专 业化、智能化的服务体系 。 制定实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设施、设备 配置、人员配备、服务规范等指导性标准 , 统一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体系视觉识别系统 。 加快推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数字化转型 , 打造 集政策解读推送、业务办理咨询于一体的线上智能服务、线下自助服务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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