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投资产品违规 中银国际证券遭香港证监会谴责及罚款1000万港元( 二 )

3、确保客户有足够的净资产去承担因买卖衍生产品及/或进行杠杆式交易而可能招致的风险和损失;

4、就某些投资产品进行适当而充分的产品尽职审查;

5、实施及维持充足而有效的内部监控措施和系统,藉以勤勉尽责地监督向客户作出的投资产品销售及分销,并确保有关监管规定获得遵守。

香港证监会考虑到中银国际证券在整体投资销售和咨询业务方面的系统和监控措施存在系统性缺失,同时中银国际证券已采取补救措施,加强其提供合理适当建议的框架,中银国际证券与证监会合作解决其提出的关注事项;中银国际证券将实施加强的投诉处理程序,以检视该公司在销售和分销投资产品方面的客户投诉。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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