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降”还是“霜降”?政策加码下的网贷平台合规系数几何?( 二 )

“175号文”出台,关于行业出路的“丧钟”之说不绝于耳。笔者却从其中提及的“双降”“转型”等词中读出了新义:对于严格合规的平台,发展方向明朗,只是路途更加艰险。

“双降”还是“霜降”?平台崎岖合规路

“175号文”再提“双降”,说明网贷平台的合规出路还很曲折,作为网贷监管的重要手段,该政策串起了3年互金整治的脉络:

2016年4月,银保监会下发的《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在统筹考虑各种突发风险的前提下,制定完备的处置预案,有序化解存量风险,有效控制增量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为“双降”政策正式出台埋下伏笔;

时隔一年,中国人民银行等国家十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领导小组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治期间辖内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数量及业务规模双降”,“双降”要求首次正式出现在官方文件中;

各地方监管部门在执行这一政策时,均不谋而合地抓住了要领:不看平台体量,不看合规系数,不看业务逻辑,“降”字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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