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环保资金池奖优惩劣( 二 )

《方案》明确,建立节能减排奖惩机制,根据山东各市4项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和单位GDP能耗情况,按一定比例向各市返还调节资金。建立主要污染物减排奖惩机制,对全面完成年度减排任务、超额完成减排任务、未完成减排任务的市,分别按照不同比例返还。实施与排污强度排名挂钩奖励,对全面完成年度减排任务且单位GDP4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较低的8个市予以奖励。

有专家表示,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是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调节器”。让污染物排放总量小、生态环境改善大的地区少缴纳调节资金、多获得奖励资金,让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生态环境恶化的地区多缴纳调节资金并追加赔偿资金,可以充分利用财政政策激励约束这把“双刃剑”,倒逼地方加大治污减排力度,推动地方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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