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年底完成合并,生育津贴尚待覆盖更多人群( 二 )

《意见》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加强工作部署,督促指导各统筹地区加快落实,2019年底前实现两项保险合并实施。

根据国家医保局2月28日发布的《2018年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快报》,截止2018年末,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31673万人,这其中包括在职职工23300万人和退休人员8373万人。而去年生育保险参保人数比2017年末增加了1135万人,为20435万人。

两项保险完成合并,意味着新增加近3000万在职职工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险。浙江大学社会保障与风险管理系讲师、香港中文大学经济学博士杨一心对界面新闻表示,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覆盖面确实会扩大,更多的职工能够享受生育保障待遇。

生育保险指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分娩的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期间的医疗费用报销。我国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相继建立起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制度。1994年,原劳动部颁布《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生育保险制度正式成为国内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此前在2017年1月,国务院印发《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决定在12个城市自2017年6月底前启动生育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试点工作。2018年12月23日,国务院向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提交《关于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情况的总结报告》称,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已具备全面推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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