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自媒体“撞爆文”现象突出 所谓“洗稿”就是剽窃( 四 )

理论中,我们看到一些平台在积极探求新型的版权维护机制。

例如,微信公众平台树立的“洗稿”投诉合议机制,引入由坚持首创且无剽窃记载的个人作者这一“民间力气”来处置“洗稿”投诉,在一定水平上突破了单纯由机器审核带来的局限性;另有平台引入第三方机构,由版权人选择能否向该机构中止受权并由其代为监控并追诉侵权行为。

这些有益的尝试,在恰当机遇均能够引入用于规制“洗稿”行为。

(作者:张璇,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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