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赔偿到底怎么算?券商对簿财务主管,一个违法解除合同,一个8万年终奖被驳回( 三 )

对此,法院认为:

宏信证券提交的费用管理及开支办法虽规定对会议费、印刷费的报销需要附有合同,但并未具体规定合同需由本单位盖章后才能报销,亦未规定合同的盖章情况由会计人员进行审核,宏信证券所主张的罗某的岗位职责并未包括对合同盖章情况的审核,亦无具体的制度规定在合同未加盖营业部公章的情况下报销印刷费及大额会议费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宏信证券提交的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外尽可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规定不足以证明宏信证券要求员工报销时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系强制性要求,其称罗某在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予以报销属于严重违纪的主张无法成立。根据宏信证券提交的相关制度,财务人员将报销款项直接转入报销人员个人账户亦未违反规定。

另外,由于宏信证券所主张的相关报销费用均已经过有关负责人的签字报销,其将罗某进行上述款项的报销认定为严重违反财务制度并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缺乏依据,应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此,法院对仲裁的支付14个月平均工资的赔偿金(21.50万元)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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