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赔偿到底怎么算?券商对簿财务女主管( 四 )

另外,由于宏信证券所主张的相关报销费用均已经过有关负责人的签字报销,其将罗某进行上述款项的报销认定为严重违反财务制度并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缺乏依据,应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此,法院对仲裁的支付14个月平均工资的赔偿金(21.50万元)予以支持。

女主管要求补发加班费、年终奖,法院驳回

员工的月工资如何确认?由于补偿金需根据月平均工资计算,因此对工资标准的确认也成了争议焦点。

在诉讼中,罗某提供了一笔明细账:基础工资5500元、岗位绩效7723.4元、误餐补贴200元及通讯费200元,以上固定发放13623.4元,此外还有过节费(不固定发放)、绩效奖金(不固定发放)、领导绩效(不固定发放)。宏信证券则仅确认其基础工资为5500元,其余均认为系根据业务不固定发放。

根据宏信证券提供的工资发放表,2016年工资情况与罗某所述一致,而2017年1-3月岗位绩效、通讯费为0元,1-2月午餐补贴为0元,并发放了两个月的最低工资补贴。

对此,法院认为,由于宏信证券未就其岗位绩效、误餐补贴、通讯费的发放依据进行举证,故对罗某关于其每月工资固定发放13623.4元予以支持,并要求宏信证券支付罗某1-3月的工资差额1.76万元。而在包含过节费等其他收入后,罗某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15359.71元的主张亦得到法院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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