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让大企业放下傲慢 让车主维权不再难( 二 )

企业有自己处置问题车辆以及危机管理的流程,这并非完全不可理解,但任何流程需对接消费者的利益,不能陷入自嗨,更不能表现为难以抑制的傲慢。不管多么严格的流程,都不能成为怠慢消费者的理由。

类似的维权困境,并非仅仅出现在西安女车主身上。据媒体4月14日报道,郑州市民王女士花了40万在郑州之星奔驰4S店买了一辆奔驰C260,提车回去不到24小时就发现方向盘打不动,经4S店检测后发现方向盘助力系统失效。同样,郑州的4S店拒绝退换。

这些事件再一次表明,消费者个体在与大企业博弈时,地位并不对等,也就天然缺乏平等对话的权利。正如西安女车主所说,不要说提出合理诉求,就连经理都根本见不到,自始至终只有销售人员在与她周旋,而且,一天一个说法,让人难以相信。若不是后来的那段视频,双方恐怕还是很难坐到谈判桌前。

可见,“消费者是上帝”的说法,在一些企业尤其是大企业,不过是堂皇的说辞而已,并不能成为消费者维权的切实保障,或许有些企业并没有打算真正遵守。

这种对消费者权利的漠视,除了企业没来由的“优越感”之外,也与地方保护的纵容、监管缺位有一定关系。很多时候,有的监管部门面对大企业、大品牌,往往缺乏足够的力度,并没有真正成为消费者维权的坚强后盾。这中间,或许有多头管理的因素,但根本上仍在于当下的监管多侧重于事后,“出事后”“事情闹大后”,监管才可能介入,而在之前的维权过程中,作为不够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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