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腾电子:从未与我沟通 明确反对( 三 )

控制权存变更风险

与此同时,公司大股东国腾电子表示,振芯科技董事会做出修改《公司章程》行为,从未与国腾电子进行过沟通。其对外发布的回复函等,均不能作为国腾电子的真实意图。国腾电子对本次章程修订持明确的反对意见。

国腾电子认为,“恶意收购”本身并非一个严格意义的法律概念,其界定具有很强的主观性。收购人“收购”是股东权利自治,“恶意收购”以董事会决议作为最终判决依据,实际上是管理层为了巩固自身的经济利益和管理地位,明显违反公平原则,而置股东利益于不顾。

国腾电子同时认为,管理层在公司经营业绩欠佳的情形下想通过金色降落伞、分期分级董事会和董事会提名限制等“反恶意收购”条款维护现有个人利益,固化董事会人员结构,也会将好的投资人阻碍门外,不能引入新的管理层,结果也会是因一己私欲,影响股东长远利益。

国腾电子表示,早在2018年8月8日,国腾电子依法将国腾电子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由莫晓宇改选为高虹。当月17日,高虹以国腾电子新任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的名义向振芯科技发送了书面告知函,明确告知其国腾电子相关董事会决议结果。而莫晓宇等管理层向法院提起的要求撤销国腾电子此项人事任命的诉讼,目前案件处于中止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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