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中国被“从重罚款30万元”之后( 十 )

视觉中国被“从重罚款30万元”之后

《再谈视觉中国的图片版权“黑洞”》

他又指出: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跟视觉中国订有一揽子的协议,许可的图片使用的数量百万级以上的,一年使用的图片达100万、200万张。假如使用了视觉中国提供的图片被诉侵权的,就得由视觉中国出面解决,要赔偿也是视觉中国来承担。”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戴士剑提到,“商业模式成不成功和合不合法是两回事,不能因为其成功就得到其合法这个结论”。他认为,现在要做的不是直接将其定性为“流氓”,而是要实事求是地对其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全面分析其不适当的行为到底占比多少,或者说非法的收入占比是多少。

总而言之,这场内涵丰富的研讨会对于视觉中国来说,既是“免死金牌”,更是很多道“紧箍咒”。会上提出的各种细致入微的判例和解法,都在消解当年最高法“华盖公司诉正林公司著作权纠纷案”判例 [17] 的负面影响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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