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中国被“从重罚款30万元”之后(14)

诸多国外产品都有国内的对应物,因此处理侵权问题的方式也类似。视频的话,在 FB 或 YT 二次上传,跟国内“优爱腾B”的处理方法类似。在 Ins 盗图也像微博、知乎等地一样有法可依。

然而,微信后台编辑器要求文章至少要有一张图片的做法,确实形成了不折不扣的“中国特色”。相对 FB 帖子的千篇一律,微信排版上的更多自由,又给了编辑们用花边、素材图、表情包的空间,让人们就像用“免费”的 Photoshop 一样形成了对“免费素材”的依赖。

进一步的,Twitter 只有 280 字,并可以随意嵌入外部网页,这让其他人要转载消息,只需要 RT(转发)一下,或者一段代码引用到文章里就行,原作者修改或删除了推文,嵌入的也跟着改。一旦编辑器可以嵌入外部内容,那么就会有更少的人混淆微博消息截屏的“合理使用”,和直接粘贴微博配图的“疑似侵权”。

经由一次次事件洗礼,肯定会有更多人意识到,配那么多好图并没有必要。

与文字产品相比,图片具备不可分割性,文字可以合理引用一小段,但图片一旦按同等比例剪裁,就会失去利用价值。这是有利于图片维权的天然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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