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百家投行!最严IPO承销新规来了,路演推介全程录音,发行定价给出11项禁令( 七 )

在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章节,《规范意见稿》对提供主体、撰写机构、撰写原则、信息来源、报告内容等进行规范。

比较突出的亮点是,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应当由主承销商及承销团其他成员的证券分析师独立撰写并署名。在估值方法和结论中,《规范意见稿》明确要求投资价值研究报告不能对股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做出预测。

“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应当分别提供至少两种估值方法作为参考,合理给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整体市值区间以及在假设不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的每股估值区间”、“投资价值研究报告不得对股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作出预测。”

《规范意见稿》要求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应当对影响发行人投资价值的因素进行全面分析,至少包括以下六项内容:

(一)发行人的行业分类、行业政策,发行人与主要竞争者的比较及其在行业中的地位;

(二)发行人商业模式、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分析;

(三)发行人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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