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百家投行!最严IPO承销新规来了,路演推介全程录音,发行定价给出11项禁令( 九 )

证券分析师应当保持独立性,除对事实性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核实外,证券公司内部相关利益人员和部门、发行人等不得对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内容进行评判。

(三)承销商应当对投资价值分析报告事实性信息核实、质量审核、合规审查进行留痕存档管理。

中证协对承销商实行自律管理和奖惩有别于其他板块,《规范意见稿》明确规定,中证协专门针对可创板承销商还实行自律管理和奖惩。中证协将建立对承销商投资价值研究报告以及执业胜任能力的评价机制,并根据评价结果采取奖惩措施。

中证协可以对发行人、承销商的路演过程、发行簿记过程、询价过程进行抽查,发现发行人和承销商在工作中存在违反本规范规定的,协会将对其采取自律措施。主承销商应当认真履行报告义务,不得存在瞒报、欺报或应报未报等行为。承销商应当保留承销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并存档备查,相关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承销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一)路演推介活动及询价过程中的推介或宣传材料、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路演推介确认书、路演记录、路演录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培训总结及路演推介材料审核确认意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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