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经销商都变成家电企业的股东,不能大张旗鼓地推广!

将经销商都变成家电企业的股东,不能大张旗鼓地推广!

让经销商成为家电企业的股东、合伙人 , 似乎实现企业利益与商家利益的一体化捆绑 。 现实却是 , 很多家电企业的“让商家变股东”更多还是一种套牢的营销手段 , 责任与权力不对等、红利与风险没有说清楚 , 一旦大张旗鼓地在家电业推行 , 又将陷入“一地鸡毛”的泥潭中 。

常伟||撰稿

经销商们跟着企业走 , 既听话干得好 , 到了年底 , 就可以成为家电企业的合伙人 , 甚至是原始股东 , 享受企业发展壮大的持续分红等红利 。

这是最近半年来 , 在一些家电企业推动的“商家变身股东”渠道变革新玩法 。 家电圈注意到 , 早在几年来 , 就有家电业内人士专门就“将经销商变成企业的股东”一事进行讨论 , 认为这是家电企业对于渠道管理模式的创新 , 值得探索和鼓励 。

对于中国家电企业来说 , 经销商变身股东并非新鲜事 。 早在20年前 , 格力就探索在家电零售渠道中 , 推动以省为单位的“厂商合资销售公司” 。 如今 , 在公司层面 , 格力电器第二大股东是全国主要代理商投资成立的;在经营层面 , 格力电器的全国总代理 , 也是核心代理商投资成立的 , 而在各个省级的格力电器销售公司 , 也是格力代理商们合资成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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