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踩3只闪崩股!更要命的是配资3600万 这起场外配资纠纷案宣判 看配资风险有多高( 六 )

二审法院认为,徐莺和查敏之间订立的出借资金协议(股票)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查敏虽上诉主张双方协议违法且对金融秩序和证券市场造成巨大破坏,但未提供相应证据证明,故协议合法有效,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双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全面履行义务。根据协议约定,徐莺将3600万元存入案涉股票账户的当日,查敏即向徐莺支付首月利息432000元,事实清楚,且经双方一致认可,一审法院据此认定徐莺实际出资3556.8万元,并无不当。同时,根据约定,因查敏原因致使协议履行不满6个月的,查敏需补足6个月利息,查敏关于以资金实际使用期为基础确定利息及其后资金变动后果不应由其承担的上诉主张,没有合同依据,二审法院不予采信。此外,关于徐莺是否违约的问题,既无证据证明因徐莺的行为导致合同约定的资金损失,也与其后查敏继续依约向徐莺支付利息的行为相矛盾,故查敏的该上诉主张,二审法院亦不予支持。二审法院驳回查敏的上诉,维持原判。

03、近期配资明显抬头

最近几个月来,随着市场在其间曾出现一波大涨行情,各类配资炒股的广告又明显多了起来,通常就采取广撒网的电话“轰炸”,或是群发配资炒股垃圾短信的方式。采访人员最近就感受到这种隔三岔五配资短信“轰炸”的力度,最近三天每天都收到此类垃圾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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