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百年城涉多重诉讼,民生信托无惧交叉违约再募资金( 五 )

对比三家金融机构的三个融资项目可以发现,吴云前将名下资产划作三块,分别质押给了三家金融机构。中融信托得到的是大连琥珀湾在建房屋,中信信诚得到的是沈阳温州城名下“胜利大街11-2地块”,而民生信托得到的则是大连百年港湾奥特莱斯名下商业物业。抵押资产的不同,或许是在大连百年城及吴云前对其他金融机构违约后,民生信托依然敢为其成立信托计划的原因。

上文提及的财联社·财富频道获得的材料显示,吴云前不仅将百年港湾与奥特莱斯两家公司的股权均转让予民生信托,而且还将奥特莱斯“ABC区全部商业物业(面积合计84,629.08㎡)、住宅7号楼45,570.23㎡及未售住宅约5070.72㎡”质押给了民生信托。在民生信托成立项目前,奥特莱斯的总投资已接近32亿元,民生信托项目团队认为,“本信托计划规模18亿元,仅占项目总投资的56%,即可收购项目公司100%股权及名下持有的全部资产,交易对手违约成本高”。

更重要的是,民生信托在项目推介中约定将“取得奥特莱斯项目抵押物业的第一顺位抵押权,确保奥特莱斯项目无任何工程欠款及其他或有负债”。北京金融律师王一萍告诉财联社·财富频道,如果金融机构A取得了抵押物第一顺位抵押权,之后有其他金融机构B对相同融资主体提起诉讼并查封抵押物,A仍然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B可以是第一查封人,但不是第一权利人。只有第一顺位抵押权人实现了债权主张,即先把A的钱还了,剩下的才归B”,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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