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在拆除“大棚房”,基本农田建大棚必须拆吗?那可不一定!( 二 )


清理整治范围主要包括三类

(1)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 , 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 。

(2)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 。

(3)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 , 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 , 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 。

这里面提到了别墅、休闲度假、商品住宅、住宅类经营性开发等 , 可见在大棚里建房、住人是重点整治的 。 但是后来整治过程中难免出现“一刀切”的现象 , 一些主要做农事生产、配有一定休闲设施的大棚也列入了整治对象 。

首先 , 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农用地不允许非农经营 , 只要是在农地上 , 除了规定的农业生产 , 任何形式都不行 。 “大棚房”本身是违法的 , 性质已经定了 , 国家也是出于遏制农用地非农化、从保护耕地的角度去治理的 。

休闲农业使用非农用建设用地 , 例如要建设餐饮接待场地 , 有一个解——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村宅基地 。 中央为了支持休闲农业 , 明确提出了闲置宅基地可以用于发展休闲农业 。 另外 , 还有一个“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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