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在拆除“大棚房”,基本农田建大棚必须拆吗?那可不一定!( 五 )

只要保证在基本农田里从事蔬菜的种植 , 那就不用担心违规拆除情况 。

“大棚房”被拆 , 有补偿吗?

《土地管理法》第36条规定 ,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 , 可以利用荒地的 , 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 , 不得占用好地 。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

《土地管理法》第44条规定 , 建设占用土地 , 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 , 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 根据以上两条法律规定 , 如果要在农用地上进行非农业建筑的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 且禁止擅自在耕地上建房 。

因此 , 这些原属于种植农作物的大棚没有经过审批 , 被拆迁人私自在大棚内建设房屋的行为明显是违法的 , 按照相关规定 , 这些已建成的“大棚房”属于违法建筑 , 应当予以拆除 , 一般是没有补偿的 。

按照整治规定 , 这三种“大棚房”是肯定会被拆除还原的:(1)在农业大棚内违规建房;(2)在农业园区内或耕地上建的私人住房;(3)违规改建大棚看护房 。 因此提醒大家 , 尽量避免以上三类“大棚房”的建设 , 否则花钱建了没补偿也是白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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