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职失责”“长期隐瞒”,安徽林业厅被中央环保督察组点名批评( 二 )

“失职失责”“长期隐瞒”,安徽林业厅被中央环保督察组点名批评

第一财经采访人员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了解到,2018年11月14日至17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下称扬子鳄保护区)现场督察发现,扬子鳄保护区双坑片区约602公顷被泾县开发区侵占,扬子鳄栖息地受到破坏。安徽省林业厅作为扬子鳄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和直接管理单位,一直遮掩隐瞒违法事实,导致保护区被破坏问题久拖不决。

1986年7月,国务院批准扬子鳄自然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为扬子鳄及其栖息地。2009年9月,国务院批准调整扬子鳄保护区,同年12月,原环境保护部公布了调整后的保护区面积、范围、功能分区和规划图。

2010年3月,扬子鳄保护区管理局在日常巡护时发现保护区被泾县开发区侵占。2011年6月,扬子鳄保护区管理局将保护区被侵占情况向原安徽省林业厅作了报告。2011年9月,原安徽省林业厅与泾县政府就扬子鳄保护区和开发区边界问题擅自达成协议,即双坑片区“移址保护”方案,未向安徽省政府报告,也未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同年10月,原安徽省林业厅完成扬子鳄保护区双坑片区勘界立标,将泾县开发区违法占用的区域全部划至扬子鳄保护区界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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