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职失责”“长期隐瞒”,安徽林业厅被中央环保督察组点名批评( 四 )

但原安徽省林业厅未汲取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教训,未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仍未将泾县开发区侵占保护区的问题如实上报并纳入整改范围,整改工作不严不实。

督察还发现,在“绿盾2017”“绿盾2018”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中,原环境保护部对泾县开发区侵占扬子鳄保护区点位进行了通报,并下发《安徽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重点问题清单》,其中包含泾县开发区侵占保护区的问题点位,要求进行核查。

扬子鳄保护区管理局在回复核查情况时,仍表示“根据保护区界桩坐标,不在保护区内”,遮掩隐瞒相关情况。2017年9月,扬子鳄保护区管理局将泾县开发区侵占保护区有关情况再次向原安徽省林业厅进行了书面报告,但原安徽省林业厅仍未采取任何措施,继续隐瞒不报。

督察组表示,由于安徽省林业部门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长期遮掩隐瞒侵占保护区问题,致使保护区内大片林地被毁,扬子鳄栖息地破坏严重。此外,泾县在保护区内违规搞开发建设,也多次隐瞒侵占保护区的问题,保护区被侵占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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