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补延续、过渡期加长 新能源公交车推广获特别待遇

地补延续、过渡期加长 新能源公交车推广获特别待遇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报 采访人员 高飞昌 5月8日,财政部、工信部、交通运输部、发改委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新能源公交车的地方补贴将会延续,而补贴过渡期从5月8日到8月7日,较新能源乘用车、客车和货车的过渡期结束时间(6月25日)更晚,而在基础设施方面2020年后将实施“以奖代补”的扶持政策。

若与新能源乘用车、客车和货车相比,新能源公交车所获得的补贴待遇显然更优。3月26日,四部委曾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对这几类车型的补贴技术条件和补贴额度予以确认,其技术条件门槛之高和补贴退坡力度之大为今年新能源汽车政策奠定了主基调。但针对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这两大领域的补贴政策,当时政策中表示“将另行公布”。

如今新能源公交细分市场的补贴政策已然明确。事实上新能源公交一直是新能源推广最好的示范载体,新能源渗透率也较高,而其作为公共交通工具的属性使其长期以来受到财政运营补贴等特别待遇。《通知》中提到,中央财政已经安排的2019年以前年度燃油补贴结余资金,地方可收回统筹用于新能源公交运营。此外《通知》要求各地制定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明确新能源公交车替代目标和时间表,于2019年8月1日前按程序报送至交通运输部等四部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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