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开展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攻坚整治第八次全市集中统一行动着力整治4类交通违法行为( 四 )

民警对三名违法当事人“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的违法行为分别处以50元罚款,并再三强调此行为的危险性,电动车载物过大容易改变车辆重心,骑车人很难掌握好平衡,不仅对其他车辆和过往行人是一个安全隐患,对骑车人自己也很危险。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对非机动车载物有明确的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