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山东淄博博山区:4名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获刑

借1万每天要还400,滞纳金高达10%

淄博博山:4名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获刑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山东淄博博山区:4名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获刑

田粟/漫画

日前,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法院依法对王峰等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对博山区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全部予以认定,以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王峰有期徒刑八年;对其余3名骨干成员魏锋杰、孙震、张锦太,根据其各自所犯罪行,分别判处一年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各被告人全部当庭服判,表示不上诉。

以正规公司为幌,暗地偷放高利贷

2013年11月25日,王峰注册成立淄博某经贸有限公司,从事通讯设备、水泵等业务。自2017年5月起,王峰等人开始以该公司为幌子,从事高利贷业务。他们主要通过微信发放广告和熟人介绍,每笔会给介绍人近千元的高额介绍费。每个借贷人在拿到借款之前,都必须先把一周利息提前扣下,同时约定利息为万元每日400元,借款人逾期不还,每日要交10%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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