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山东淄博博山区:4名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获刑( 二 )

王峰主要负责放贷经营、财物及组织管理,魏锋杰、孙震作为催收员、放贷员,张锦太作为一般工作人员,逐渐形成了以王峰为首要分子,魏锋杰、孙震、张锦太等人有组织参与高利放贷行为的集团。

在欠款人墙上喷涂“还钱”等手法逼债

因为借款人没有及时还款,公然在借款人家门外墙壁上用红色油漆喷写“还钱”的字样。这种在港台片里常常出现的镜头,去年3月竟出现在淄博当地一处居民楼中。

原来,2018年1月15日,石某向王峰借了5000元高利贷,蒋某作为担保人,后石某下落不明。同年3月10日,王峰安排魏锋杰前往蒋某家中索要本金、利息、滞纳金共计4.83万元。魏锋杰赖在蒋某家中不走,还叫人将喷漆送至蒋某家中,威胁他说:“以后再来要钱就不是那么简单了。”至晚上8时许,蒋某报警后,魏锋杰拿到5000元本金才离开。第二天,魏锋杰继续向蒋某索要高额利息及“滞纳金”未果,在其家门外喷涂“还钱”字样。

除蒋某外,自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还有王某、高某、徐某等多名被害人,先后向王峰借高利贷1万元至5万元不等。由于这些被害人到期无力还款或失去联系,王峰先后有组织地多次采用拘禁、随意殴打等暴力手段和散发裸照威胁、喷油漆、言语威胁、滋扰、持续跟踪等多种软暴力手段进行讨债、逼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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