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敷衍应对逃避整改3家高尔夫球场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运营十余年( 二 )

督察发现,烟台市在国家高尔夫球场整治工作中,长期瞒报违法情况,逃避整改;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中,对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高尔夫球场清退不力,敷衍应对。

(一)长期违规占用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公益林地。2006年6月,山东省政府批准设立烟台沿海防护林省级自然保护区。龙口东海高尔夫球场虽然建于保护区设立之前,但绝大部分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其中核心区1377.8亩,缓冲区961.2亩,共计2339亩。东方烟台高尔夫球场和马山寨伍思南高尔夫球场建于保护区设立之后,且未经审批,均建在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同时,龙口东海高尔夫球场违规占用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地1778.7亩,东方烟台高尔夫球场违规占用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地860.1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相关规定,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禁止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2011年4月国家11个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国高尔夫球场综合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也明确要求,所有高尔夫球场一律不得占用国家级公益林地,占用的林地必须全部退出,尽快恢复森林植被。此后,国家相关部委还多次联合发文强调上述要求,但烟台3家高尔夫球场均未按要求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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