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敷衍应对逃避整改3家高尔夫球场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运营十余年( 三 )

(二)长期瞒报违法违规事实。2011年12月,国家12个部委联合印发《关于高尔夫球场清理整治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再次强调,违规在自然保护区内建设的、不退出占用的国家级公益林地的高尔夫球场,从严从重处罚并坚决予以取缔。

督察发现,烟台市及原山东省林业厅在国家高尔夫球场清理整治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把关不严。2012年5月,烟台市向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报《关于烟台市高尔夫球场综合清理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的函》(烟政函〔2012〕34号),谎报上述3家高尔夫球场不在自然保护区内,龙口东海和东方烟台高尔夫球场未占用国家级公益林地。2012年6—7月,山东省林业部门作为自然保护区的主管部门,不仅没有及时制止,反而出具审查意见,谎称这3家高尔夫球场均“不在自然保护区内、没有占用天然林地和国家公益林地”。此后,相关文件虽经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2个省直部门会签,但瞒报行为始终未得到纠正。据此,2012年7月20日山东省政府向国家有关部门报送高尔夫球场综合清理整治情况,并于2014年7月得到认可。3家本应取缔的高尔夫球场,被纳入可整改类清单违规保留下来。

此后,在国家多次清理整治违规高尔夫球场工作中,山东省及烟台市均未向国家有关部门报送3家高尔夫球场的真实情况,特别在党的十八大后,始终未按国家有关要求清理取缔到位,性质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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