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和硕投资日领三罚单:涉及“两宗罪” 或已注销登记

地方证监局正在加大对私募基金的监管力度。近日,青岛证监局罕见地对同一家私募及其责任高管开出三张罚单。

这家“中招”的公司正是青岛鼎和硕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鼎和硕投资”),在青岛证监局的现场检查中,该公司被查出报送的部分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公司股东存在股权代持行为,财务核算不规范等违规行为。最终,鼎和硕投资及两位责任高管均被青岛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罚单涉及“两宗罪”

根据警示函,鼎和硕投资主要涉及“两宗罪”:

一是未履行诚实信用义务,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称“中基协”)报送的部分信息不真实、不准确,股东存在股权代持行为。

二是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谨慎勤勉义务。公司财务核算不规范;公司员工目前仅有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风控总监、财务人员3人,公司实际组织架构与向中基协报送的投资管理、运营风险控制制度等不符。

青岛证监局认为,鼎和硕投资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第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根据《办法》第三十三条,对鼎和硕投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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