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和硕投资日领三罚单:涉及“两宗罪” 或已注销登记( 三 )

鼎和硕投资日领三罚单:涉及“两宗罪” 或已注销登记

更奇怪的是,采访人员在中基协官网上,已经查不到鼎和硕投资的备案信息。一位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该公司或已注销登记。

股权代持未披露

除了公司被出具警示函,鼎和硕投资的两位责任高管亦难辞其咎。

青岛证监局指出,胡达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李勇作为公司风控总监,对公司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违反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未能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根据《办法》第三十三条,青岛证监局分被对胡达和李勇予以警示。

值得注意的是,胡达和李勇同时是鼎和硕投资的股权代持人,分别持股70%和30%。不过,鼎和硕投资并未将这一情况报送中基协。

“按照法律、法规和自律性管理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股东所占股权涉及到实际控制人等实质性问题,故代持是必须进行披露的。”贺俊表示,中基协一般会严禁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股权代持行为,在登记法律意见书中应当进行详尽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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