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案败诉,苹果“过路费”模式遇危机( 二 )

苹果认为,公司只是应用开发者的中介角色,是开发者自己为应用设定价格,并向苹果支付佣金。更直白地说,苹果的意思是,我只是向开发者收钱,并不关消费者的事,所以消费者不能直接起诉我。

现在,美国最高法院5票支持、4票反对的投票结果,意味着iPhone用户可以就此问题继续向苹果提起诉讼。

当然,这也只是说,消费者可以就此向法院起诉苹果公司,并不意味着消费者一定能赢。但从资本市场的反应来看,后续出现集体诉讼,甚至苹果公司败诉结果,应该是大概率事件。而一旦苹果败诉,诉讼可能导致的罚款金额将高达数亿美元。

截至北京时间5月13日22:11,苹果股价重挫5.63%,市值蒸发逾500亿美元——当然,这可能是多重因素的影响。

“过路费”模式曾是苹果成功法宝

App Store这种“过路费”模式,曾是苹果成功的原因。在iPod时代,盗版MP3困扰欧美音乐产业,iTunes带给音乐人新的营利渠道,而App Store则是这种模式的延伸。

App Store不仅使开发者收益有了保障,同时也建立了严格的准入门槛,杜绝垃圾软件,使得整个生态得以持续发展。可以说,App Store体系是苹果成功的法宝,也给苹果带来了丰厚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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