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前行长李礼辉:新技术应用正在重构供应链内在逻辑( 六 )

二是区块链。应该明确数字资产的法律定义,明确智能合约的合同性质及其有效性,明确分布式架构下的责任主体及其行为规范和监管标准。我们应该积极应对挑战,建设数字供应链和数字供应链金融,进一步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这里提几点建议。

第一,注意成本和竞争力,我认为规模化经营可以造就的成本节省,竞争力提高的效应,新技术的成功应用同样可以造就。那些把握了核心数字技术和应用能力的机构,有可能大幅度降低运营成本和风险成本,从而获得超额利润,同时获得优于同行的核心竞争力。而那些未能洞察先机、未能实现有效技术创新的机构,盈利空间有可能被逐步压缩,竞争能力有可能被不断削弱,甚至有可能被市场淘汰。科技创新的目标,不仅是新流程、新产品、新服务,更重要的是新客户、新市场、新价值。应该把握“四维尺度”。 一是效率更高,二是成本更低,三是具有商业价值的经济规模。四是具备社会认可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第二掌握数字技术主导权,我们应该实施数字技术的国家战略,实施数字技术国家战略,国家队加民营队,大中加小微,一起发力,加快推进数字技术研发,争取在数字技术的关键领域掌握自主知识产权。加紧研发下一代计算架构,目标是在未来的数字社会中,确保数学算法的公正性和正确性,确保数据的隐私性和可靠性,确保数据的全流程全周期安全,同时,确保数学算法的速度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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