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共享单车新政:共享单车企业要确保及时退还押金( 四 )

企业要加强对车辆的停放管理《指导意见》指出,从目前管理手段看,企业配备线下维护人员是保障企业正常运营和停放秩序的前提。因此,企业应建立健全投放车辆的网格化巡查运维服务制度,组建配备与车辆投放规模、运营区域面积相适应的运营维护队伍,做好现场巡查、停放秩序和运营调度管理,以及车辆日常维保、故障检修、车身清洁等运维服务,及时清理乱停放车辆和回收、淘汰残旧、破损等达不到安全标准的车辆。

《指导意见》鼓励企业通过试点示范等方式进行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包括电子信标、智能停放设施、智能数据平台等,为市民出行和城市管理提供更多的便利。

企业不履行管理主体责任,未按要求做好停放秩序管理工作的,将按《指导意见》进行处罚。

明确要求企业设押金专用账户

针对人身安全、押金安全和信息安全等用户的合法权益问题,《指导意见》同时进行了明确。

人身安全方面,共享单车企业禁止向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注册和租赁服务,企业所投放车辆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要求,并具备实时定位功能。《指导意见》鼓励企业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