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通(QCOM)反垄断诉讼败诉盘前暴跌12%,多行不义必自毙?( 二 )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早在2017年便对高通提出诉讼,称其使用“反竞争”手段维持其在手机所用重要半导体的垄断地位。根据法院文件显示,在美国本土,政府早在至少2014年起便对高通的授权行为展开调查。而在亚洲及欧洲市场,针对高通的调查早在2009年便已开展。

事实上,高通的“流氓”授权在行业内早已是人尽皆知。

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高通的创始人雅各布斯便发现了CDMA(码分多址)技术在未来广泛的应使用场景。他认为该技术未来可大幅提高网络容量,降低网络成本。故在创立高通后,CDMA技术成为了公司的主要研究方向。

在高通的持续研发之下,CDMA在90年代开始在全球范围内得到推广,成为全球性的通信技术标准,CDMA通讯网络亦在全球建立。

而因为此时高通已掌握了CDMA手机的诸多核心技术,处于产业链上游,因此只需要通过专利授权,高通即可在电信业中取得可观的利润。

因为高通拥有CDMA手机的许多核心技术,使自己处于产业链的上游地位,任何想要应用CDMA技术的公司都必须向它付费。这使得“轻资产”的高通在当时财务困难的电信业中,仍然获得了可观的利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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