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银保监局一天连发3项监管规定,剑指车险保代、实名制、佣金

3项监管规定直指3个车险痛点。

近日,湖南银保监局在一天内接连发布3项监管规定,分别关于车商类保险代理机构开展明示保险代理业务、车险投保人缴费实名认证、机动车辆保险单中载明销售渠道,剑指车险保代、实名投保、佣金手续费等问题。

痛点一:

车险保代

具体来看,《关于在车商类保险代理机构开展明示保险代理业务信息工作的通知》(湘银保监办发〔2019〕54号)显示,监管对象为在湖南省辖内为保险公司代理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汽车销售和维修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以及依托汽车企业成立的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

以上机构应通过在营业场所公开悬挂“保险代理业务合作服务信息公示牌”(以下简称“公示牌”)的形式,向机动车辆保险消费者明示在湖南省内经银行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经营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财产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名录,以及与本兼业代理机构合作的财产保险公司名称。

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引诱或限制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同时应在公示牌所在内容中明确告知机动车辆保险消费者在购买机动车辆保险时,可自愿选择保险公司进行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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