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银保监局一天连发3项监管规定,剑指车险保代、实名制、佣金( 三 )

各财产保险公司在保险单上载明的销售渠道信息应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渠道分类,手续费/佣金比例、金额,渠道名称,联系电话。

手续费/佣金比例、金额以保险公司进行跟单核算并纳入手续费及佣金科目核算的金额及其比例为准。

业内人士表示,在保单上打印渠道,可以让客户发现问题,进一步加大车险市场乱象综合治理力度,维护车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痛点三:

实名制投保

继江苏、安徽、海南、河南、广西等地实施车险投保人实名缴费和短信认证后,湖南也加入了这一队列。

所谓车险实名缴费制,根据之前多地实行的情况,指的是购买车险时,保险公司将核对缴费账户信息的真实性,确保缴费账户信息与投保人身份一致。

简单来说就是,谁的车,谁来买车险,谁缴费。确保“投保人=付款人=车主”。

《中国银保监会湖南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车险投保人缴费实名认证试点工作的通知》显示,各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在销售、承保机动车辆保险过程中,应要求投保人为自然人的客户使用本人实名账户一次性全额支付保险费(包括批增保费)。严禁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及工作人员以各种形式垫付或代付应由投保人缴纳的保费。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