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GDPR争议中运行一周年,我们该如何借鉴?( 八 )

【深度】GDPR争议中运行一周年,我们该如何借鉴?

2018年10月,苹果CEO库克在布鲁塞尔会议上提出希望美国学习GDPR的榜样。图片来源:YouTube

目前,中国也正在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内容包括敏感个人信息问题、信息主体权利、跨境信息交流、刑事责任等问题。

王新锐对界面新闻表示:“GDPR是欧洲基于其历史和文化做出的选择,要付出的代价和所保护的核心价值,立法者其实都有所预见。我们更要关注的是哪些制度设计产生了事与愿违的结果(比如有可能导致大公司的优势地位反而增强),这些是我国今后在立法和监管中要注意避免的。”

曹建峰也认为,在中国基于数据而研发的创新性技术可以解决很多社会问题,因此中国的数据保护法需要在隐私和创新之间找到平衡。

“在教育、医疗等很多方面,科技可以释放出巨大的‘向善’潜力。但这依赖于数据的获取、利用与流通。在后GDPR时代,如何通过构建完善的数据规则(data rules)来释放人工智能的巨大潜力,打造更美好生活的社会,是所有向GDPR致敬的立法必须予以认真对待的事情。”曹建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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