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GDPR争议中运行一周年,我们该如何借鉴?( 六 )

布鲁金斯学会调查报告封面。

调查还显示,虽然绝大多数(80%)的受访者认为线上隐私对自己来说很重要,但有32%的人表示,自己从来没有读过科技公司的服务条款,39%的人表示有时候读,另有9%的受访者不知道如何回答这个问题。

在被问到对科技公司正在收集什么样的数据是否有信心时,58%的人表示根本没有任何信心。而当被问到对科技公司使用和分享个人数据是否有信心时,64%的人表示根本没有任何信心。

这一系列的数据说明,美国消费者对目前科技公司处理个人数据的方式感到深深的不满和不信任。

腾讯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曹建峰对界面新闻表示:“欧盟的GDPR让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观念深入人心,也掀起了数据保护立法的热潮。个人信息保护规则的建立,对消费者和行业都有助益,有助于塑造数字信任。”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大型科技企业对待“隐私”和“数据”的态度也在悄然发生变化。微软副总裁布里尔(Julie Brill)、脸书创始人扎克伯格和苹果CEO库克等纷纷呼吁美国学习GDPR,尽快出台完善的隐私保护法,腾讯也提出了“科技向善、数据有度”的隐私政策,科技巨头们逐渐意识到了“隐私”一词的品牌力量和市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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