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昌云:文化产业要发展,需要赋予文化产品更多金融资产属性( 四 )

怎样赋予文化产业金融资产属性呢?我们文化产业,包括很多的文化创意产品有些特别的特征。比如说,产品的特质性比较强,很多东西不可复制或者难以复制;在文化产业里面,产品和服务信息不对称比较严重;第三个很重要的特征资产不好复制,文化创意产品是独一无二的,你想复制它很难;现金流的不确定性程度高;最后,正的外部性强,肩负着文化传承、弘扬民族文化、凝聚精神和力量,传播正能量等等重任。这些外部性,影响了投资的积极性。

怎么把它赋予金融资产属性呢?我们学金融的非常了解,也很熟悉,一要现金流可预期。你要没有现金流,做金融的很痛苦,没有现金流怎么能做产品呢?二要资产可以交易,具有可交易性,也就是有一定的流动性。而且流动性要好。第三,资产要可复制,不能太独一无二,太独一无二只有你,别人都没有,既影响交易,也影响定价。资产价值具有波动性。最后风险可补偿,有风险补偿机制。

金融从业人员和投资人对金融资产的属性都了如指掌,可以比较得心应手把握金融资产的估值和风险控制。金融学术界在过去几十年的探索,为金融风险的定价和补偿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有很多模型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但是,金融从业人员为文化产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时候,或者遇到文化产业之后,好多人感到无奈。这个无奈体现在很多方面,比如说,文创产品,它的无形资产是它的属性,信息不对称使得文创产品的现金流测算很困难,不好估值;文化产业和产品的特质使这些资产具有不可复制性和不可替代性;因为信息不对称和估值难,产品的可交易性差,流动性很糟糕;正的外部性导致风险补偿机制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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