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帮卖”一半 这样发展氢能源车逾越市场底线( 二 )

政府卖车,当然不难。实在“协调”不下去,大不了政府买单,把公交车、通勤车等等全部换成氢能大巴。至于向辖区企业协调、动员社会购买等操作,同样并不令人意外。此前已有媒体报道,不少地方政府就发文动员当地喝本地酒、用本地产品。

可见,尽管“协助落实氢能源大巴1000辆、氢能源物流车5000辆订单合同”,涉及数十亿资金,完成任务并不轻松,但那要看怎么干、谁来干。别看责任领导只是一副处级干部,责任单位却个个硬朗:招商局、投资公司、经发局、建设环保局……这也是当地政府敢于列出任务分解单的底气所在。

只是这样的操作也不免让人担忧。政府过深介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仅违背经济规律,损害公平公正,也会影响企业的健康成长。政府当然有责任为企业营造一个良性的营商环境,为企业提供立项、研发、生产、经营以及融资等方面的便利,但不应该深度干预产销,更不应该大包大揽,承担起一半销售任务。

比如,任务分解表中的“协助”一词,就太过含糊,可以理解成以政府为主体的政府采购,也可以理解成向社会推销。若是前者,可能涉嫌损害正常的采购程序,人为设定单一采购目标;若是后者,则涉嫌滥用政府影响力,强买强卖,妨碍正常的市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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