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人揭露“美国陷阱”:将法律打击建构为合法行为( 六 )

法国人揭露“美国陷阱”:将法律打击建构为合法行为

毕竟,美国司法部无法摆脱国内巨型企业的政治游说和压力,无法摆脱美国国家利益的限定和塑造。美国司法部是“美国”的司法部,不是“联合国”的司法部,美国既做裁判员,又做运动员,这是长臂管辖权的不正义性的法理要害所在。如果美国司法部果真能够做到公正执法,美国的司法独立果真能够做到摆脱国内企业利益及国家利益,这种对全球治理“警察权”的强制获取与僭越也许不会激起太大争议,在全球治理体系成熟之前这种做法甚至具有“自愿奉献者”的道德正当性。

但《美国陷阱》以法国人的实证经验证伪了该法的正当性动机和基础,用大量细节披露美国通用电气“收购”阿尔斯通的复杂过程与自身案件进程的微妙扣合关系。这起收购案惊动了法国社会,甚至引发了法国内部政治斗争,也造成皮耶鲁齐先生对法国政治的某种不信任。皮耶鲁齐正确看到了二战后欧美关系的不平等性,这种关系根源于美国对欧洲的“重建”及由此造成的“准殖民地化”的制度后果。

同样在本书“尾声”中,皮耶鲁齐特别提到:“自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欧洲各国逐渐默认服从美国法管辖。而直到如今,它们仍然无力设置类似的机制用以自卫或者进行反击。”实际上,欧洲对美国法的服从要早得多,从马歇尔计划及联合国体制的创制以来就已成为现实。欧洲的反击也是从零星状态到集体行动,起初是“戴高乐式”的法国反击,后来是欧盟作为整体的讨价还价,但未能形成针对美国的“去殖民化”框架。欧洲显然不是美国的“领土殖民地”,但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了美国的“制度殖民地”。正是在《美国陷阱》中颇受皮耶鲁齐质疑“亲美”倾向的马克龙,在总统任上多次表达了“法国自主权”的立场和改革倡议,也试图推动欧盟的自主性改革,以便平衡制约美国过强的支配权,甚至包括平衡制约中国“一带一路”的渗透与影响力。皮耶鲁齐先生跳出了自己的悲情个案,提出了一项政策性呼吁:欧盟层面建立欧洲反腐败办公室,与美国司法部对等制衡,保护欧洲企业及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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